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时间: 2024-03-18 15:48:2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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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文件要求。依据《周口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周口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周双随机办字〔202111)文件精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周口市2024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将《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及时更新“一单两库”。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单位根据事项清单变动情况,及时在平台上进行事项清单维护。按照“谁牵头、谁维护、谁更新”的要求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库,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名录库的维护,并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合理制定抽查计划。对于《抽查计划》未覆盖的抽查领域,各单位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对年度抽查工作的统筹规划,凡是部门联合抽查清单涉及的事项,都要尽量以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开展,做到“应联尽联”。要建立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抽查,要及时予以调整并进行公示。

三、各单位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和智慧监管。全面、及时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对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对各类企业实施分类,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紧密联合。

四、依法依规抓好结果公示运用和后续处置工作。除依法依规和涉密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项计划要力争于1130日前全部完成,并将年度工作总结,于1220日前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周口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周口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12


    附件:周双随机办字〔2024〕4号: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