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信用监督管理科 时间: 2023-05-30 17:53:4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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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周口市纪委2022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周纪办发〔20229 号)、《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填报<2023年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事项台账>的通知》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定于20236月中旬8月底,开展2023年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抽查依据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公正高效原则。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随机抽查对象: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局属各分局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量市场主体,按照信用等级分类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随机抽查内容:教育培训机构登记事项;培训机构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检查对象库。按照信用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确定随机抽取对象,抽查总比例不低于所有持证机构总数的5%。

四、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属所有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配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时进行更新。

五、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上级指派和选派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结果20个工作日公布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六、检查方式:检查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被随机抽检的检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关材料。检查对象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抽查检查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杜绝市场监管领域乱检查、乱作为的一项新型的监管模式,各相关科室和全系统所有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地落实。

2.规范抽查程序和执法检查程序。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操作,提高执法效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发起和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接受社会监督。应按照检查事项清单进行检查,否则一律追责。

  人:张中营

咨询电话:8380740

 

附件1.      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学科类市场主体执法检查表

2.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委托书 

 


2023530

 

(此件依申请公开)

周市监办〔2023〕132号:关于开展2023年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信用监管科).pdf


         


责任编辑:信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