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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修改单>(一)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单>(一)的通知》(豫市监〔2022〕6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单>(一)的通知》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周市监〔2023〕4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