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50114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杜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完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站在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的高度,提出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做了专门部署,主管副局长立即组织人员相关单位和科室进行认真研究,并指派专人办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协同监管和全链条监管合力
为贯彻落实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我局制定202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健全协同监管,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明确了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等8项监管机制,21项具体职责分工、监管机制、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了任务分工,同时强化协同监管和全链条监管合力。各部门各负其责、有效协同,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机衔接,责任全面落实。
二、宣传培训行业操作规范,细化操作流程
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培训宣传,印制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传手册》,细化经营场所选址、布局设计、设施设备、通风照明、原料采购运输查验贮存、加工制作、添加剂使用、食品冷却加热、人员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服清洗消毒、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供餐、用餐与配送、检验检测、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食品安全自查管理、投诉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文件和记录等流程要求均进行了详细的明确。同时,为企业提供进货查验记录表格、食品留样记录表格示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格、废弃物处置记录表格示例、卫生间清洁记录表格等各类示例,对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餐饮服务化学消毒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注意事项、特定的生物性危害、相关食品及控制措施、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建议存储温度等进行规范化。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实施“小餐饮”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治理,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元旦、春节、春季开学、中、高考、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扎实部署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并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消除各环节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针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加大了查处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大对餐饮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依法进行了严厉处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2024年度,我市检查餐饮单位2316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62份,立案128起,罚没款101.88万元。通过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全市食品安全。
四、积极推进体系检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为内容,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目的,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对商超开展体系检查。2024年对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总部进行了体系检查,各县(市、区)对14家大中型商超和大型食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开展体系检查。检查运用“穿透式”检查方法,深入掌握企业管理体系、供货商管理及全流程管控过程,着力发现企业制度体系方面深层次食品安全风险,规范食品销售企业经营行为。
五、开展“四化”建设,开展常态化培训
以“信息公示标准化、制度建设体系化、风险防控清单化、宣传培训常态化”为目标,在食品销售领域开展主体责任“四化”建设,有效提高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夯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基础。在全市商超推广“豫食考核”App、发放制定食品销售安全应知应会“二十条”内容、印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张贴食品销售“十不准”,发放“四化”工作指导手册,供商户学习。全市已初步建成“四化”食品销售主体43260家,全市商超100%覆盖。辖区大中型商超100%设置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建立并公示制度、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六、畅通投诉举报、加强社会共治
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我们印发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我们设立了12315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公众,根据举报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查处效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加强与媒体、社会组织、消费者的沟通与合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
我局印发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指南》明确了信息来源、分级响应、事故报告、分级报告、报告时限、初报续报终报报告内容、报告要求、设置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现场调查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监测评估组以及疫情引导组,并对封存措施、现场检查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措施、医疗救治与取证、后续的应急解除、行政处罚、监督整改处理均进行了细化。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进行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落实建议,强化工作部署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将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和食材溯源体系建设纳入《2025年周口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严厉打击添加剂“两超一非”问题。围绕蔬菜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复合调味料等重点品种,持续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力度。
(二)加强食品原料溯源管理。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运输、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推动建立食品原料追溯体系,监督指导严格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的执法监督,鼓励餐饮单位公开食品原料进货来源信息。
(三)严厉打击问题肉制品。紧盯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生产加工预制调理肉制品和熟肉干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肉类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销售店铺等重点部位。进一步打击制售病死、死因不明畜禽,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化合物,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劣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的犯罪行为。
(四)指导商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分级管理。指导商场、超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97号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对商超进行动态风险分级管理,由辖区监管机构参照监督检查办法合理确定风险等级,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每2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每半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五)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与抽检。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突出商场超市检查重点,突出商超内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超市,要求其立即下架问题食品,依法进行处罚。针对多次抽检不合格或不合格项目风险隐患较大的商超,加大检、查、处联动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六)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我局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举办宣传活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宣传契机,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发放消费提示、公示典型案例等方式,利用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更加主动地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将以此次提案办理答复为契机,不断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切实构建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治成果,努力探索长效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不懈努力。真诚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