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智慧之光照亮监管之路“互联网+监管”新模式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和校园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领导责任。我局和市教体局联合成立“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同时按照市局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改造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强化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覆盖率,鼓励学校食堂安装具有360°旋转远近调焦、语音对讲等功能不低于200W像素、1080P高清的摄像头,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督。
3.纳入评议考核。把“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真正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作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手段抓细抓实抓好。
4.加强督导通报。印发《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向全市公布一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并进行通报,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开展重点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宣传培训,狠抓重点难点,提升监管效能,强有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1.完善机制。认真总结“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监管办法,运用好、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有实效、效果好。
2.探索创新。在现有工作水平的基础上,在改造和提升上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努力提升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质量和档次。提高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协调参与度,为“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普及提供支持。在继续抓好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同时,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创新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积极借鉴和学习发达地区经验,力求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上再出新经验,工作再上新台阶,促使食品安全朝科技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纵深发展。
3.加强宣传。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好的单位进行宣传和鼓励,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深化和推动“明厨亮灶”“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4.强化监管。结合“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从严监管,做实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让老百姓和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药品安全监管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河南省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推动药品经营企业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有序推动药品使用单位信息化追溯工作,全力做好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重点药品全过程追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强追溯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追溯系统建设、追溯信息上传。积极研究探索药品信息化追溯的延伸拓展、数据使用,不断发挥药品“大数据”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药品智慧监管水平。
2.加强网络销售数据监测。市局网监分局委托浙江善政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线上消费市场监测,依托信息监测技术手段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加强线索发现,以违规为导向,进行问题汇总、数据分析。监测锁定周口市辖区内的“微店”“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天猫”“抖音”“淘宝”“京东”“自建网站”“美团”等网络交易平台。今年共开展春节、“3·15”、“6·18”期间商品监测3次,共监测我市药品类信息2191条,对2条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3.强化平台信息处置。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数字支撑,实现了数据上传、网络监测、12315投诉举报系统、证照信息管理、信用监管体系数据的有效衔接,通过对投诉举报线上受理信息进行分析,及时掌握药品领域突出问题,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依托河南省药械信息化追溯监管平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国家药品追溯监管系统等平台,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平台产生预警信息,能够将预警信息及时下发转办,并启动预警信息处置程序。
4.提升监管队伍数字能力。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智慧监管实践应用培训会,提升监管人员的数字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认识数字化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潜力,并掌握必备的数字监管能力。按照省药监局工作安排部署,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开通251个河南省药品追溯监管系统用户网络终端,执法人员能够通过网络终端及时了解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追溯信息,掌握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购进渠道,严防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应对数字化监管的挑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药品智慧化监管手段,深度挖掘数据资源,提升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能力,强有力推进药品监管数字化转型升级。
1.拓宽数据使用渠道。加强智慧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各平台、各部门数据共享,拓展数据跨部门跨行业使用渠道;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利用“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等信息集成优势,强化检查的靶向性,增强有效发现违规线索的能力,及时核实违法违规线索。
2.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积极探索远程监管,坚持“以网管网”,健全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协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药品网络销售监测能力,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商品销售定向监测工作,高度重视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监测数据调查,规范核查处置流程。
3.加强特殊药品预警监测。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确保特殊药品预警信息处置在全省先进行列;加强特殊药品追溯信息在药品监管中的运用,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的入驻、授权、验证,提高规范意识,提高药品监管靶向性和精准性,及时消除预警信息。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