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8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张凤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提升产品质量
一是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资质。二是对本辖区消费量大、风险度高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重点以食用植物油、小麦粉等食品为主开展排查工作,对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公布的非食用物质进行重点监测。三是把关键部门及关键控制点作为风险隐患检查的重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等问题,必要时抽取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成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四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委托生产的,对其委托加工协议是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等进行全面排查。五是对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较多的生产企业,着重检查其产品生产、召回、核查处置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是否符合实际、整改是否彻底。六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要按照生产规范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行为。
二、强化食品销售环节监管,降低风险隐患
食品销售环节在澄清底数、全面排查食品经营者的基础上,一是以“三边一市”[校边(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乡边(农村边远乡村)、城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乡村集市]为重点地区,以生鲜肉、麻辣面制品等抽检监测发现问题多的食品为重点对象,以投诉举报量大、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突出“一老一少”等重点人群,强化涉老食品、校园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隐患检查;突出开展我市地方特色食品风险排查防控;突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隐患排查;突出“一大(连锁销售企业)一小(食品小经营店)”食品经营主体的风险检查。二是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从业人员、食品购进资质、经营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存在经营“三无”、假冒、仿冒、虚假宣传产品的行为等进行检查。三是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和防范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保障食品安全。
三、强化餐饮质量监管,保障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型以上和连锁餐饮企业等单位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河南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南》,建立执行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制度,强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控制等关键环节。二是持续强化餐饮场所卫生管理。开展打造“清洁厨房”活动,优化厨房布局及硬件设施,全面推广色标管理、“6S”等规范化管理方法,做好防蝇、防虫和防鼠工作,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提高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城乡接合部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无证经营、经营不合格食品、经营场所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加强乡村旅游休闲餐饮、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农家乐改善经营条件,积极推动农家乐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
四、强化抽检监测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坚持问题导向,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大宗消费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和农村、城乡接合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平台、校园、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领域)的抽检力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及时有效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切实做到“产品控制、源头追溯、原因排查、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五个到位。严厉查处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开展深入调查,达到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强化区域协作和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全力营造群众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五、严格监管,落实全面检查与整改
在2024年全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持续发力,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高频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累计检查达70465家次。在检查过程中,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9735个。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者6806家。同时,安排专人跟进整改进度,建立详细的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实时记录与跟踪。截至目前,所有被责令整改的商家均已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达到100%,有力维护了我市食品销售市场的规范与秩序。
六、加强协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一)部门协同,严查重处。我局加强与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假冒伪劣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及时处置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监管过程中,积极宣传投诉举报电话“12315”,鼓励群众举报违法食品经营行为。以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促使其树立“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守法经营。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落实督查检查制度,采取随机暗访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努力,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