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时间: 2024-07-03 10:07:0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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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万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校园周边店铺经营档案各基层监管部门建立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经营者名录,并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到位

二、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现场普法、各类媒体曝光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解决校园及周边经营者负责人、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知晓率不高的问题,不断增强校园及周边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班级活动,通过图片展示、故事讲述、现场互动、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以未成年人、青少年消费特点和饮食喜好为切入点,向孩子们讲解“垃圾”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危害和辨别方法,以及养成健康饮食习惯的重要性等内容,强调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食品安全小知识及饮食卫生事项。

三、指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采取现场指导、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途径,为经营者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服务和便利条件,切实解决好校园及周边经营者缺少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知识的问题。

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高风险食品安全等级管理。一是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食品销售者全部纳入D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监督检查1次。二是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严查食品经营户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以及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无标签(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等)、无中文标示、超出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以及假冒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的“辣条”等“五毛食品”。三是定期排查校园周边小吃店、小卖铺经营情况是否合法、合规;突击检查校园周边各种商家针对学生售卖商品质量是否过关,是否有售卖烟、酒以及对学生有害商品、食品等行为。四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玩具、文具专项抽检,对其中不合格品种依法处罚。五是依法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协作取缔流动摊贩。与教育部门沟通和协调配合,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共同探索建立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建议学校在校园门口竖立“校园门前严禁停车摆摊”、“学校门前左右200米内禁止摆摊设点、停放汽车”等等警示牌。同时配合城管部门,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规范至校园周边200米以外政府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段经营,清理取缔校园门口流动摊

六、加强社会监督共治。学校师生和群众宣传、普及投诉举报电话12315”,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消费者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宣传工作,广泛动员老师、学生和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同时,通过市场监管局网站,及时发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和抽检结果进行公示,形成了互通共享、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下步打算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联合城管、公安、卫健委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对索证索票不全、食品贮存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等情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加大校边周边餐饮单位抽检力度,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置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对我局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