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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