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按照事权划分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审批工作;配合市局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消费环境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计量工作;配合市局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负责辖区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在地方党委、政府(管委)领导下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市局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协调开展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