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切实整治行政权力滥用导致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现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聚焦三类主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严查五种行为(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歧视补贴、强制限制),实现四个100%(存量文件清理率、新增文件审查率、问题整改率、典型案例曝光率),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1.工程建设:核查招标文件中设置本地企业资质、业绩等歧视性条款。
2.政府采购:清查要求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变相壁垒。
3.产业政策:整治对特定企业无偿提供土地、税收等歧视性补贴。
1.行为类型:地方保护,具体表现: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子公司,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39条。
2.行为类型:指定交易,具体表现:限定只能购买特定经营者商品,法律依据:《公平竞争审查细则》第12条。
3.行为类型:市场分割,具体表现:对外地商品收取附加检验费,法律依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
1.存量文件大起底:区直各部门梳理2022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2.问题清单双公开:5月31日前在区政府官网公示问题文件清单及整改计划
1.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开展“破除市场壁垒”雷霆行动(7月);
二是组织“歧视性政策”交叉互查(8月)。
2.重点案件督办:建立“一案一档”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案件由区领导包案
1.智慧审查系统:10月底前区政府应推广智能化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监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提高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平台。
2.容错豁免机制:出台《促进创新领域公平竞争特别规定》,明确新技术、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边界。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
一是将整治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5%);
二是对整改不力单位由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
一是开通“公平竞争直通车”举报专线(12345-8);
二是聘请20名企业代表担任“市场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