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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市监〔202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5年3月7日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