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周口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2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周市监专责改〔2024〕535号),内容是:立即变更营业执照已被吊销许可的登记事项。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周市监专责改〔2024〕53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程远、刘露露 联系电话:18836345909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与建新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704室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 件:
《责令改正通知书》(周市监专责改〔2024〕5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