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分局研究决定,成立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监督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成立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要求,确保市场监管分局各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原则,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特成立市场监管分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二、人员组成
组长:由分局局长胡广军担任,全面负责监督小组的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决策,协调解决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副组长:由分管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副局长康军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组织落实监督小组的各项任务,监督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
成员:从分局的法制股、综合监管股、执法稽查股、各业务股室及基层市场监管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法制股成员主要负责从法律层面提供专业意见,确保审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监管股成员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涉及竞争的问题进行判断和评估;各业务股室成员熟悉本领域政策措施,能够对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审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基层市场监管所成员则可从一线监管的角度,提供实际市场反馈和情况。
三、主要职责
(一)监督审查流程执行
检查各股室(单位)是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
监督审查过程中是否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以及参考违规案例数据库进行评估。
核查在审查过程中是否征求了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征求意见情况。
(二)评估审查结果质量
对各股室(单位)做出的公平竞争审查结论进行抽查评估,判断其是否准确认定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是否正确识别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检查审查结论中提出的调整建议是否合理、可行,是否能够有效消除或减少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三)开展定期检查与专项督查
定期(每季度一次)对分局整体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查档案的管理等方面。
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特定领域或重点政策措施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受理投诉举报
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五)提出改进建议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分局领导班子汇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断完善。
四、工作方式
(一)日常监督
监督小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关注各股室(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提醒和纠正。
(二)定期检查
每季度末,监督小组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检查。检查方式包括查阅审查档案、听取工作汇报、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等。
(三)专项督查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例如,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前后,对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或问题,开展专项调查。
(四)数据分析
通过对审查数据的统计分析,了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整体态势,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为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
监督小组成员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共同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工作。
(二)严格工作纪律
监督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不得泄露审查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
(三)强化学习提升
监督小组成员要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
(四)及时反馈问题
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监督小组组长报告,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局领导班子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