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监企〔2022〕第2号
当事人: 周口市三川食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 9141160055423719XH
住所/经营场所(住址): 周口市经济开发区南八路与光荣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刘青林
身份证件号码: 412XXXXXXXXXXXX36
联系电话:185XXXXXX99其他联系方式: 159XXXXXX11
我局于 2021年12月28日收到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豫1602行初165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一年。期满一年后,你(单位)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向我局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应管理措施。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 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