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以及《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和《周口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周口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市监〔2024〕12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专利技术转化工作,提升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4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按照附件项目指南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详细情况可咨询项目联系人),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纸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407房间(太昊路中段市市场监管局)。
2.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PDF电子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kszscqwqbhzx@163.com,文件名为: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类别(如:×××公司+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项目)。3.具体申报书电子件可至周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专栏下载。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和类别
项目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及项目类别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申报单位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保障条件;近三年来无违法失信行为。
2.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含省、市两级)同类型专利转化财政补贴的,不得申报。
3.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发放资金,取消其今后3年的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申报程序和项目确定
(一)申报组织。各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条件,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承诺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初步审查。周口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根据申报通知和有关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项目确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书面承诺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审查申报材料签字盖章、格式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预算确定支持方案。
(四)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单位应将奖补资金用于开展专利转化工作(参照《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周口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文件内容),建立专利转化工作台账,项目验收材料及总结(含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于2024年12月15日之前报送zkszscqwqbhzx@163.com邮箱。
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将对项目申报程序和项目确定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7专利转化专项评价指标体系相关项目%0A申报指南.wps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