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时间: 2024-12-03 17:11: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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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周市监开罚告送20241

 

周口市银宏苗木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案,已调查终结。本局于20241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制作了告知书,因在你单位法定住所查无下落,且通过留存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周市监开告字〔2024632号)拟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周市监开告字〔202463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周市监开告字〔2024632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人:师争杰        

联系电话:0394-8268077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周市监开告字〔2024〕6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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