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鸿业合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8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周市监专责改〔2024〕529号),内容是:30日内变更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周市监专责改〔2024〕529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 系 人:王晨光、马峰
联系电话:13673888858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与建新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602室。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周口市鸿业合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