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关于对2023年度未年报公示企业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经查,周口市政同置业有限公司等501户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公示2023年度年报,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和七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该50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不服本行政决定者,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