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周市监综罚字〔2024〕1003号 |
周口市开发区畅基生活广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口市开发区畅基生活广场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警告; 2、没收涉案违法经营的商标侵权商品。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
2 |
周市监综罚字〔2024〕1004号 |
周口市春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口市春艳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罚没款缴到指定账号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
3 |
周市监综罚字〔2024〕1007号
|
周口市川汇区天天顺生活广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口市川汇区天天顺生活广场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警告; 2、没收涉案违法经营的商标侵权商品。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
4 |
周市监综罚字〔2024〕1006号
|
周口市开发区小哲副食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口市开发区小哲副食店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警告; 2、没收涉案违法经营的商标侵权商品。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
5 |
周市监综罚字〔2024〕1005号
|
周口市开发区优美鲜生活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口市开发区优美鲜生活超市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警告; 2、没收涉案违法经营的商标侵权商品。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
6 |
周市监综罚字〔2024〕1009号
|
周口市开发区羽丰日化批发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口市开发区羽丰日化批发商行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罚没款缴到指定账号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
|
7 |
周市监综罚字〔2023〕1001号 |
项城市秣陵镇九想加油站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车用乙醇汽油案 |
项城市秣陵镇九想加油站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车用乙醇汽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罚没款缴到指定账号。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
|
8 |
周市监综罚字〔2023〕1002号 |
商水县魏集镇魏连伟加油站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车用乙醇汽油案 |
商水县魏集镇魏连伟加油站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车用乙醇汽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罚没款缴到指定账号。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
|
9 |
周市监综罚字〔2024〕1008号 |
周口市川汇区豆强化妆品批发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周口市川汇区豆强化妆品批发店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1、没收涉案违法经营的商标侵权商品;2、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罚没款缴到指定账号。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