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理措施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扶市监处罚[2022]90号 |
聂长有销售假冒专利涡轮蜗杆喷枪案 |
聂长有 |
92411621MA40PH3L8F |
聂长有 |
未经授权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八条 |
罚款2000元,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中原银行扶沟支行交纳罚款 |
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