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知识产权局 周口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
周口市知识产权局 周口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7日
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河南省知识产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周口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周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周口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的奖励、补贴和风险补偿。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给企业的,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贷款。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仅指专利权。
第四条 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须经评估公司估值且评估价值不得低于贷款总额度的30%。
第五条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第二章 条件要求
第六条 质押知识产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2.质押期内专利处于法定有效期并按时缴纳年费;
3.专利权法律状态及权属清楚,无专利权纠纷;
4.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
第七条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周口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同时申请单位或者其法人代表、企业股东是出质专利权或商标权的权利人;
(三)专利权贷款质押合同已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章 支持政策
第九条 商业银行奖励标准
对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含一年),且贷款合同已实际完成的专利质押贷款,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对合作银行给予贷款额度0.5%的奖励,且单笔贷款的奖励不超过5万元。
(二)对同一合作银行每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第十条 企业补贴标准
(一)对企业在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二)对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按实际发生的保险费的3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对以专利权出质质押的企业,质押融资费用补贴按照省政策(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标准,享受省财政补贴。
(四)以商标专利混合质押的企业,只按照专利质押其中一个标准享受财政补贴。
第四章 申报与审核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在合同实际完结后可申报奖励。申报奖励资金的合作银行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行奖励项目申报表》;
(二)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四)申报单位与企业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及放款凭证;
(五)企业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利息收入凭证等);
(六)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八)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第十二条 企业在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补助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合作银行发放贷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证明;
(五)知识产权评估和保险收费合同 (协议);
(六)知识产权评估费和保险费的票据(发票,电子转帐回执单等);
(七)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
(九)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风险补偿标准
商业银行所发放贷款发生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有市财政和商业银行按照3:7承担实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贷款利息损失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补偿只对知识产权质押的金额提供支持。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对违约企业起诉后,可申报风险补偿资金。申报风险补偿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行补偿项目申报表》;
(二)质押融资的专利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四)法院立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商业银行与企业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
(六)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呆账的,合作银行要按规定程序核销,提交相关核销凭证;
(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九)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第十五条 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定期收集申报材料,统一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10月底前,将审核资料和绩效目标申报审批表报市财政局编列下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预算管理程序拨付资金。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资金。对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专项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企业有严重失信行为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不予奖补支持。
第十八条 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分析和评价资金政策执行效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商标质押利息补贴待省有政策,按照省政策标准,享受省财政补贴。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补贴项目申报表
附 件
项目编号:
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补贴
项目申报表
申请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周口市知识产权局制
填表说明
一、填报单位在填写本申请表之前,必须认真阅读通知中具体要求,并保证严格遵守其中各项条款。
二、本申请表填写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报材料应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列出目录,完整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2.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单位须同意以下事项:
1.填报单位对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申请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所有信息将向依法审批工作人或评审专家公开,对依法审批或者评审过程中泄漏的信息,周口市知识产权局免予承担责任。
3.本申请材料仅为申请知识产权运用服务项目制作并已自行备份,不再要求周口市知识产权局予以退还。
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明确认可本填表说明,并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后,在本表申报单位签章栏中签字盖章,否则本表无效。
5.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栏目中的户名、账号、开户行一定要全称规范填写。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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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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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国有 □民营 □外资 □其它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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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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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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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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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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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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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融资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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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机构名称 |
质押合同备案情况 |
□已备案 □未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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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备案登记号 |
备案通知书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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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 |
□纯专利权 □纯商标权 □组合 □第三方担保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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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授信额度 |
万元 |
实际贷款金额 |
万元 |
年融资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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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总额 |
万元 |
一年期利息额 (申报时间段) |
万元 |
融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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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有 □无 |
评估价值 |
万元 |
质押专利权或商标权评估值占总贷款额的百分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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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名 |
评估报告时间 |
年 月 |
评估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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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专利或商标数量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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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情况 |
□有 □无 |
担保机构名 |
担保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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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情况 |
□有 □无 |
保险机构名 |
保险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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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合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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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报时间段一年期利息费用 |
万元 |
其中:已产生专利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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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贷款期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本贷款是否执行完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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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贷款有无获得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 |
□有 □无 |
如有,财政资金支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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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支持金额 |
万元 |
财政资金支持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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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项目 新增产值 |
万元 |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获批或复核通过时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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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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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贷款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及其它费用汇总表(含时间、凭证号) 注意:每个企业一次仅限申报一年期的质押贷款奖补,同时归还利息支付凭证时间跨度不得超过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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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
发生时间(年月日) |
凭证号(以银行回单为准) |
金额(万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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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续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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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融资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情况(专利权数量,专利号,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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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自查情况: “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自查情况: 1、“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信用中国(河南)”网址:https://www.xyhn.gov.cn/。
经查询,申请单位(□是 □否)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河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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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单位简况 申报单位的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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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资项目简况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贷款及贷款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效益(或预计效益):新增就业、实现的产值、实现的利税总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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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件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融资质押的专利权、商标权证书复印件; 3、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印件; 4、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及放款单据等协议履行相关凭证复印件; 5、资产评估、担保服务和保险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等质押融资服务合同复印件; 6、评估报告(封面、内容首尾页、盖章页及包含结论的核心部分),评估、担保和保险等服务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7、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复印件; 8、本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含财政资金发放单位、支持金额、发生时间等)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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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签章 |
申报书所填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签字: 单 位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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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符合规定,根据《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同意资助该项目。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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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2022〕3号:周口市知识产权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