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知识产权局 周口海关
关于建立进出口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通知
周知〔2021〕12号
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知识产权“快保护”通道,周口市市场监管局、周口海关决定建立我市进出口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展示我市对外开放良好形象的需要,是坚定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信心、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主线,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
(一)建立协调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和国内流通环节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知识产权部门需要海关提供协助的,双方应在48小时内派出业务骨干,针对案件侵权行为进行协商认定,提高办案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双方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情报交换等机制,及时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信息,共同会商、研究案情和制定打击对策,实现双方执法信息和业务工作数据共享,逐步建立有关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信息的共享平台。
(三)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双方要适时组织优势力量,强化联动执法。针对重大案件,知识产权局、周口海关要联合挂牌督办,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及时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严格依法办案,实现链条式打击与全程综合治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积极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市知识产权局、周口海关要利用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升我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要加强培训,指导企业全面了解和充分尊重它国知识产权制度规则,搞好海外专利布局;要建立周口市进出口企业信息库,做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工作,针对企业需求,开展企业海外专利分析预警服务,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全面指导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
市知识产权局、周口海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政策尤其是海外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搞好“4. 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的集中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要针对生产、加工、出口物资的重点企业及其相关业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业务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的规则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周口市知识产权局 周口海关
2021年9月7日
周知〔2021〕12号:周口市知识产权局 周口海关关于建立进出口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