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周市监办〔2021〕181号)
来源: 登记注册科 时间: 2022-02-23 17:03:19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市监办〔202118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市局行政服务大厅

现将《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820


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等文件要现就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政府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推动本地区改革落地见效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同时要抓紧落市场监管部门各项改革任务在改革中走在前列、当好表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市场监管领域有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周口市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见附件),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审批改为备案1实行告知承诺3优化审批服务14清单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作了细化规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密切跟踪改革情况优化调整执行举措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二)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要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一次性告知企业可量化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做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要当场做出审批决定。

受理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要按调整后的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审批并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提供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服务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不予处罚且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四)持续强化涉企信息归集运用。要加快推进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信用数据等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工作。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证照、印章的同步发放与归集并加强电子证照、印章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中推广运用。市场主体已经提供过的材料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生成的电子证照或者相关部门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原则上都要通过内部共享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五)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强化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对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由原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要根据四种改革方式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规则形成务实管用的监管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公示、失信惩戒、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管理手段支撑各领域监管。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鼓励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强化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度、靶向性。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做好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工作的同时高标准高质量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二)注重宣传解读。要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自媒体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改革政策从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角度进行全面解读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强化教育培训。要围绕改革内容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四)加强情况反馈。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

联系人行政许可科刘海军      15893611366

注册登记科何红光      13938079576

2.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周市监办〔2021〕181号).pdf



责任编辑:登记注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