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周口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各单位上报的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文件精神。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应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树牢“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的综合效能,切实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实现快速优化提升。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随机抽查“两库”即执法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关键,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的基础,请各成员单位对照2024年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善和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随机抽查“两库”要实行动态维护,确保全面、准确,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三、积极推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的文件精神,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从而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精准监管的效能,推动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单位在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抽查时应当依照以下做法,信用风险低的标注为A类、信用风险一般的标注为B类、信用风险较高的标注为C类、信用风险高的标注为D类,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A、B、C、D四类抽查检查对象库,并针对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变化,对各个抽查检查对象库实行动态调整。对A、B、C、D四类抽查检查对象库,分别设置不低于1%、3%、10%、20%的抽查检查比例。对A、B、C、D四类市场主体信息归集的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信用风险等级。
四、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运用和后续处置工作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成员单位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双随机监管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确保公示及时率达到100%,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周口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周口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周双随机办字〔2024〕3号:关于印发周口市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