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
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办法(试行)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打造高效便捷、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更好支持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行稳致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四新”经济)发展需求,包容扶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促进新经济在宽松、优质的发展环境下健康发展,建立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四新”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空间,着力营造促进“四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周口全面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四新”经济发展。根据《周口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对属于目录内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的发展予以支持;对于目录外的新兴产业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研究讨论,对确有社会需求、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同样予以支持。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充分认识“四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确定、不成熟、不完善等特点,施行“观察期”内“无事不扰”的触发式监管,给予“容错”“试错”空间,为新兴业态提供宽松发展环境。
(三)赋能数字化监管。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息技术,加强数据汇集和动态分析,强化风险预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远程监管,持续提升与智慧监管相匹配的协同合作能力、数据运用能力,运用智慧手段,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将“四新”经济分为的9大类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产业以及下辖355个行业小类。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周口市“四新”经济产业分类指导目录
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周口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因地制宜确定我市“四新”经济分布的产业及监管领域,制定“四新”经济产业分类目录。
(二)营造高效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属于“四新”经济的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并推行告知承诺制。针对“四新”经济,以降低创业门槛、鼓励创新为原则,尽量给予支持,降低创业门槛,并及时将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实行集群注册等措施,深化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行“容缺登记+承诺制”制度,凡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错漏但已承诺按期补正的,可以容缺登记,帮助企业节省时间,提升办事效率。
(三)依托信用分级管理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
依托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为“四新”经济分行业、分领域划定设置监管“红线”,结合信用风险变化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前提下,实施宽松型监管,赋予市场主体更大自主经营权;对信用风险高或触发监管“红线”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局面,推动“四新”经济健康发展。
(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和全覆盖,依据风险等级科学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适当增加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概率和频次,对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最小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依托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周口等大数据平台,结合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传统监管方式,强化信息研判,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隐患问题,主动服务新模式发展,完善产业风险预警和防控。
(五)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
对“四新”经济产业探索实行“包容期”监管,建立”容错机制”,以高效科学的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在包容期内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对及时改正、纠正违法行为的免于行政处罚,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发生一般违法行为、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过渡期”,指导市场主体及时纠错改正,适度、有效监管。
(六)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加强对涉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不当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引导创新产业和市场主体有序竞争。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公平公正监管为公平竞争加油助力,鼓励市场主体“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壮大市场主体,持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对“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各部门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关注企业的需求,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及时沟通协调,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二)注重舆论宣传
落实“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仅需要政策机制等刚性保障,还需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各方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和实践效果,切实营造全社会“四新”经济发展浓厚氛围。
附件:周口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
周口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办法(试行).pdf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