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办法(试行)
来源: 信用监督管理科 时间: 2022-12-28 15:27:2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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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市场监管领域经济

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办法(试行)


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打造高效便捷、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更好支持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推动我经济行稳致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四新”经济)发展需求,包容扶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促进新经济在宽松、优质发展环境下健康发展,建立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四新”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空间,着力营造促进“四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周口全面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四新”经济发展。根据周口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对属于目录内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发展予以支持;对于目录外的新兴结合我实际情况加强研究讨论,对确有社会需求、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新兴同样予以支持。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充分认识“四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确定、不成熟、不完善等特点,施行“观察期”内“无事不扰”的触发式监管,给予“容错”“试错”空间,为新兴业态提供宽松发展环境

赋能数字化监管。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息技术,加强数据汇集和动态分析,强化风险预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远程监管,持续提升与智慧监管相匹配的协同合作能力、数据运用能力,运用智慧手段,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四新”经济分为9大类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产业以及下辖355个行业小类。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周口市“四新”经济业分类指导目录

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周口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因地制宜确定我市“四新”经济分布的及监管领域,制定“四新”经济业分类目录。

)营造高效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属于“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并推行告知承诺制针对“四新”经济,以降低创业门槛、鼓励创新为原则,尽量给予支持,降低创业门槛及时将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实行集群注册等措施,深化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行“容缺登记+承诺制制度,凡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错漏但已承诺按期补正的,可以容缺登记,帮助企业节省时间,提升办事效率。

(三)依托信用分级管理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

依托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为“四新”经济分行业、分领域划定设置监管“红线”,结合信用风险变化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前提下,实施宽松型监管,赋予市场主体更大自主经营权;对信用风险高或触发监管“红线”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局面,推动“四新”经济健康发展。

(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和全覆盖,依据风险等级科学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适当增加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概率和频次,对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最小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依托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周口等大数据平台,结合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传统监管方式,强化信息研判,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隐患问题,主动服务新模式发展完善产业风险预警和防控。

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

“四新”经济产业探索实行“包容期”监管,建立容错机制以高效科学的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在包容期内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对及时改正、纠正违法行为的免于行政处罚,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发生一般违法行为、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过渡期”,指导市场主体及时纠错改正,适度、有效监管。

(六)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加强对涉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不当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引导创新产业和市场主体有序竞争。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公平公正监管为公平竞争加油助力,鼓励市场主体“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壮大市场主体,持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对“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工信局统计局、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各部门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关注企业的需求,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及时沟通协调,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二)注重舆论宣传

落实“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仅需要政策机制等刚性保障,还需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各方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和实践效果,切实营造全社会“四新”经济发展浓厚氛围。

 

附件:周口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


         周口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办法(试行).pdf


2022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信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