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
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统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2022年重点任务的通知〕的函》(市监注(司)函〔2022〕20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现就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统一规范、全面覆盖”为原则,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关于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的经验做法,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免费同步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大力拓展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商务领域、金融服务等涉企高频领域的融合应用,持续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发放和管理
在企业设立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同步生成与实物印章“同章同模”的一套五枚电子印章(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企业电子印章绑定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登记部门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的同时,应积极宣传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指导企业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不断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公众知晓度和企业持有率,为全市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二)加快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共享互认机制
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依托,建立周口电子营业执照库和企业电子印章平台,打通周口政务服务网、国家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印章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等系统,形成数据闭环,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各部门要对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本地区本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对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的查询、存档、校验等功能,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共享调用等业务需求,解决市场主体在不同部门的服务平台办事时,需要反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等身份凭证文件的问题。充分利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身份认证和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数字签章功能,实现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电子身份证件、电子印章作为电子签章工具,全流程办结相关业务。
(三)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纳税申报、银行开户、社保缴纳、招投标等高频政务领域和事项中的深度联合应用。
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系统,改造各部门业务系统身份确认路径,增加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办理纳税申报、社保缴纳、企业投资等政府业务的身份确认手段,实现在各单点登录业务系统的应用。完成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动产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的登录及信息提取功能。结合电子印章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业务数据中进行电子签名,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保障业务办理的溯源性和主体关联性。各部门通过对接电子营业执照数据接口,实时调取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实现政府部门间办事“一次身份验证、所有证照共享”,确保数据信息流转的可读、可信、可靠。
(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金融领域联合应用
推动金融领域内电子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性的互认互通,促进相关数据信息的深度合作与共享。推进银行部门电子营业执照终端接入,利用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身份证”和附加电子信息的特性,在市场主体展开金融服务过程中,解决实名认证、身份识别、授权管理等问题;利用电子印章的网上签章功能,实现企业网上开户、不见面贷款等网上金融服务,着力提高金融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
(五)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商务经济领域的协同应用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各类网络交易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及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的应用,发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网上经营活动身份凭证功能,鼓励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和电子印章签章功能,完成各类网上交易,便利企业经营。
(六)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与涉企经营许可关联应用,一网展示
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市场主体各类电子证照的身份索引基础,关联市场主体的各类政务服务数据、电子证照数据,建立市场主体电子证照库,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七)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效能
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群众办事量大、需求迫切的领域和事项的应用。各单位网上办事系统依据业务需求,在本单位业务领域深度应用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持续优化政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融合线上线下服务,逐步减少对纸质文件的使用要求,创新办事流程。
三、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功能。
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功能主要体现在认证登录、执照出示、执照留档、照面信息获取、电子签名等方面。
1.应用认证登录。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到应用系统,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功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可以替代用户名/口令、手机动态验证码、数字证书等应用登录认证方式。
2.执照出示。企业到业务部门办理业务,需要向业务部门出示电子营业执照时,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向业务人员出示电子营业执照。
3.执照留档。营业执照代表企业的合法身份,也是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格凭证。企业携带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线下业务时,如需要留存营业执照影印件,可以直接打印或留存电子营业执照,不必复印或扫描纸质营业执照。
4.照面信息获取。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市场主体注册与内档信息,如需要采集信息,可以从电子营业执照中直接获取照面信息,减少人工录入操作,避免数据错误风险。
5.电子签名。企业在网上办理业务时,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电子签名,业务部门通过验证该电子签名可以确认该业务行为确为该企业的自主行为。
四、拓展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应用场景
1、电子印章应用领域
电子印章可应用于项目申报、招投标、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报、公章刻制、税务、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银行开户等领域。
2、行政机关在办理需要加盖企业印章的涉企服务场景。
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发票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等网上申报业务时,可在提交材料环节使用企业电子印章代替实体印章对相关材料进行电子签章,完成电子签章的文件具备等同实体印章签章文件的法律效力,可正常进行政务服务业务办理。
3、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加盖企业印章场景。
企业在发布内部通知公告、招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场景中,可使用企业电子印章代替实体印章进行签章,完成电子签章的文件具备等同实体印章签章文件的法律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推广应用工作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好本单位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系统的对接,确保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办理本单位业务。
(二)密切协调联动,及时反馈建议
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合力。指定专人成立问题反馈协调工作组,负责接收实际操作中的反馈的问题并密切协作,全力配合协调解决,全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各领域的应用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应用推广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窗口等有关岗位人员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微信、互联网、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推广的新举措,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相互借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周口样板。
周市监〔2022〕122号: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