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按照我局机关带系统转行风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决做到“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限时办结制。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按照“应批尽批”的原则,其中线上企业登记申请4个工作小时内审批,线下企业登记申请即来即办;重要工业产品相关事项为1个工作日;特种设备相关事项为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环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为5个工作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发、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增加)、库房地址(含增减库房)等变更为1个工作日;;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审批、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等事项为1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为8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经营范围(增加)变更、注册地址变更、换发等事项为1个工作日;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为1个工作日(不包含评审环节);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为1个工作日;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为1个工作日(不包含评审环节);食品生产许可核发为10个工作日;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为12个工作日;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等事项为10个工作日;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事项为1个工作日;其他行政许可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当场办结制度,工作人员当场作出决定并核发相关法律文书、证照。
二、全城通办制。我局以依法行政、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为原则,推进“全城通办”服务模式,用“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市场开办主体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全城通办”区域内就近选择任一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业务,实现“一窗受理、全城通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制。我局牵头下的企业开办专区推行“一网通办”下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无需递交或填写任何申报材料,即可受理中心城区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业务,完成企业开办各有关事项的办理,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融合和无缝衔接。
四、容缺受理制。业务办理过程中针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可以容缺办理,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即可。为了让市场主体“最多跑一次”,我局对外公布咨询电话,用于及时解答疑问,免费为市场主体提供资料复印服务,实现一次填报到位、一次资料准备充分、一次申报成功,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或受理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在企业群众询问有关问题时,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属于本人工作范畴的,应当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对不在受理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咨询和申请,工作人员不能简单直接地使用“不知道”“不归我们管”等否定用语,要站在企业群众的角度,为企业指路、提出建议,明确告诉申请人具体的办理方法和路径。
六、一次性告知制。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我局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所需资料“一纸清”。印制告知单,摆放在窗口(科室)显要位置,供服务对象使用,为其提供一目了然的“导航”。因手续、资料确实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工作人员应针对服务对象的个案申请,认真了解其所申请的事项,及时规范填写并发放《一次性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有特别要求的也必须一次性告知到位。
七、上门帮办制。我局简化办照办证手续,规范服务行为,启动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咨询办等多种“零见面”行政审批模式,推出针对特殊人群绿色通道、一对一上门帮办服务等升级措施,将“暖心服务”、“精准服务”送到企业或群众手中,根据企业需求做到特事特办,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困难。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