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广告吹上天,医术纯靠骗?重拳出击,罚你没商量!
来源: 广告监督管理科 时间: 2022-07-28 14:06:1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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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市场监管局部门

接到市民的投诉电话

称自家的老人被一家

打着“中医大师”的旗号的诈骗团伙骗了

执法人员立马出动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墙上贴有“张必清奇经疗法”专题宣传墙纸海报,介绍奇经疗法简介、疗程项目收费及奇经疗法创始人张必清教授资历。奇经疗法的介绍内容写有“《奇经疗法》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百项临床诊疗技术项目”。展示张必清资历画像的其中一处写有“红船映初心,奋进新时代,时代楷模——张必清”,文字上方附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另一处写有“领航新时代·共和国之子”,文字旁附有国家领导人画像,同时以“中国邮票”的样式展示张必清、袁隆平、钟南山在内多位人物形象。



又是虚假广告

又是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的......

胆儿还挺肥呀!

咋这么会来事呢!

不抓你抓谁呢!!


目前

当事人已撤下涉案宣传广告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

并处200000元罚款

1.发布虚假广告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布的历年时代楷模无名为“张必清”人物,中国邮政发行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邮票没有人物形象的邮票,张必清早在2013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未取得行医资格,张必清“中医大师”履历涉嫌造假。


2.广告中使用了国家领导人形象。


3.在非医疗广告中使用了医疗用语:称奇经疗法是临床诊疗技术项目,并对诊疗的技术手段作了详细介绍。


4.违法使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第412号)》,该标志已核准登记为特殊标志,登记人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当事人使用该标志不符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说明》中“不得用于商业广告”使用要求。



在互联网信息爆炸的年代
想要吸引眼球
可不能整这些虚的
经营者要合法合规营业
守住产品营销的底线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也请大家积极主动监督

如有相关违法广告线索

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
一经查实

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广告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