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自称含“金银箔粉”的食品在市场和网络平台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但不容忽视的是,这些食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遏制“食金”不良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3日以来,商水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线上线下集中专项检查行动。将糕点、冰激淋、巧克力、白寿司等可能使用金银箔粉的食品作为排查整治重点,严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金银箔粉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进货查验、生产销售等记录,严格索证索票,不得采购、使用、制作和销售含金银箔粉和其他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不得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发布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效等虚假广告信息,实现食品安全闭环可追溯。
商水县市场监管局切实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核实,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科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培养群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建设良好的社会共治环境;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其充分认识到食用、售卖金银箔粉的危害性,切实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推动商水县食品工业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商水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6家、食品生产小作坊107家,未发现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行为。
商水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金银是不可食用物质,更不具备保健、治疗功能,还可能伤害人体健康,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骗,莫让“食金之风”成为误导消费的噱头,如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物质或其他不明物质,请不要购买、食用,并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