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人民广场举办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太康县人民政府县长张峰、县人大副主任陈德宏、副县长葛涛、徐启华等县领导亲临现场指导。
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与县大型企业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各类假冒伪商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警示、消费指导,宣传消费小知识、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欺诈侵权、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实用知识。宣传内容涵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欺诈侵权、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实用知识。现场设置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展示区和投诉受理点,针对假烟假酒、非标电器等假冒伪劣商品进行讲解如何辨别真假商品和消费维权,让消费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多角度讲解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消费品识别常识、鉴别方法及识假辨劣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并掌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各项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水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县领导在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运亨同志陪同下分别到各咨询台询问宣传活动重点内容,对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大家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就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详细讲解,让消费维权知识达到人人皆知、熟记于心,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
宣传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和消费维权投诉台4个,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展示各类假冒伪商品600余件,现场咨询人数达100余人。通过宣传活动的举办,进一步促进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引导消费者不断提高放心消费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推动构建政府部门、消费者与经营者互通、共商、共筑、共赢的共治格局,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