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夏粮收购,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5月30日起,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泛区分局在辖区内持续开展夏粮购销秩序提醒告诫及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
分局通过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相关经营单位逐户检查粮食购销领域在用计量器具,并送达《2023年夏粮收购政策提醒告诫函》,督促各粮食收购主体认真履行政策执行主体责任,稳步推动粮食收购和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告诫函指出,各粮食购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经营者收购粮食等农产品,应当将品种、规格、等级和收购价格等信息告知农产品出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各粮食购销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将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各有关涉粮市场购销主体不得实施下列垄断行为:在粮食购销中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粮食或以不公平的低价收购粮食的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粮食购销主体,分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和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