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燃气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形势稳定,近日,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燃气充装环节、燃气器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以县域内商超、家用燃气灶具专卖店等燃气具销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天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软管等零配件,重点检查商家是否持有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识标签、铭牌信息是否清晰完整,燃气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及燃气导管结构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波纹管及橡胶燃管管身是否按照国标要求标注名称、规格及使用期限等信息,对销售的燃气具存在的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燃气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无熄火保护装置、无标注3C强制性认证标志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并加强对全县气瓶充装环节监管,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且设备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是否建立气瓶充装溯源系统,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报废、翻新黑气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处置等内容。
同时,积极向燃气具销售单位和消费者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者诚信经营,不经销假冒伪劣燃气具及相关产品,不欺诈消费者,引导用户在购买产品前了解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向经营者普及燃气相关的安全知识,引导经营者及时索取CCC认证证书、正确认识产品铭牌的标示内容、做好进销货台账管理、履行好查货验货索票索证制度等内容,要求经营者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整改,督促其规范气瓶充装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燃气供应站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执法车辆28台次,检查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热水器、燃气软管等燃气具及相关产品经营户60余家,气瓶充装单位5家,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活动20余次,发现使用超期未检液化气瓶9家,强制更换新液化气瓶15个,下架不符合标准的燃气具及相关产品3批次,做到了立整立改。